2月28日,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。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副庭长朱力表示,遏制恶意诉讼、规范权利滥用也是依法保护知识产权的必然要求。一方面,遏制恶意诉讼、规范知识产权滥用行为,有利于净化市场、维护良好竞争秩序,防止真正的创新受到恶意行为的阻碍,让创新主体心无旁骛地专注于研发。另一方面,知识产权保护越有力,“猎权”、“瓷器加工”、“逐利诉讼”等违法现象就越容易出现,需要予以规范。因此,两者不但不矛盾,而且实际上是相辅相成的,都是解决问题的重要方面。激发保护创新。
朱力还表示,民事诉讼是当事人维权的重要手段,维权措施不宜过于严格。因此,在决定恶意诉讼时必须非常谨慎。除了要“提高认识”外,还要避免“错误认识和误解”。 (记者 刘诗静 制作 徐妙巧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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